辽宁国家发改委:虚拟现实/增强现实纳入2019年“鼓励类”产业
国家发改委:虚拟现实/增强现实纳入2019年“鼓励类”产业
该指导目录是在2011年基础上修订的,旨在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,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,顺应新一轮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,大力破除无效供给等。虚拟现实(VR)、增强现实(AR)、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纳入2019年“鼓励类”产业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5月7日,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陆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(http://www.ndrc.gov.cn)首页“意见征求”专栏,进入“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(2019年本,征求意见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栏目,填写意见反馈表,提出意见建议。
该指导目录,详列出鼓励类、限制类、淘汰类三大产业类别;未列入该目录的产业,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规定的,为允许类。
所谓“鼓励类”主要是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,有利于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技术、装备、产品、行业。
“限制类”主要是工艺技术落后,不符合行业准入条件和有关规定,禁止新建扩建和需要督促改造的生产能力、工艺技术、装备及产品。
“淘汰类”主要是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,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,严重浪费资源、污染环境,需要淘汰的落后工艺、技术、装备及产品。
该目录对于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具有指导意义。2018年12月份,发改委体改司司长徐善长在发改委新闻发布会上表示,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》修订完成后,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将与其直接衔接。
农林水、钢铁煤炭、石化化工、城市轨道交通、信息产业、金融服务业、科技服务业、商务服务业、旅游业、文化服务业、人工智能等,均有列举出具体的产业方向作为“鼓励类”产业。比如鼓励类的“人工智能”列举了18个方向,包括
1、人工智能芯片
2、工业互联网、公共系统、数字化软件、智能装备系统集成化技术及应用
3、网络基础设施、大数据基础设施、高效能计算基础设施等智能化基础设施
4、虚拟现实(VR)、增强现实(AR)、语音语义图像识别、 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等技术的研发与应用
5、无人自主系统等典型行业应用系统
6、人工智能标准测试及知识产权服务平台
7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,智能制造工厂、园区改造
8、智能语音交互系统、智能翻译系统
9、可穿戴设备
10、智能机器人
11、智能家居
12、智能医疗,医疗影像辅助诊断系统
13、智能安防,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系统
14、智能交通,智能运载工具
15、智能健康和养老
16、智能教育
17、智能环保
18、智慧城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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